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对新上高端轮胎、铸造项目,不再执行产能、能耗、碳排放替代政策。同时发布了《山东省高端轮胎铸造项目发展指导目录(2023年版)》。
通知要求,支持高端项目加快发展,新上高端轮胎、铸造项目,不再执行产能、能耗、碳排放替代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强窗口指导,严把项目关口,坚决制止不属于《目录》范围的低端轮胎、铸造项目盲目上马,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从投资体量、产能规模、产品品类、工艺设备、能效水平、环保水平、数字化水平等维度,明确高端轮胎、铸造项目标准,发布高端项目《目录》。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一律不得建设。
推动中端项目改造提升方面,通知要求,对存量轮胎项目,加快推动能效、环保、质量、数字化改造提升。重点是推动能效改造提升,根据省里制定的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制定实施能效改造提升方案。
通知明确加快低端项目淘汰退出。对不符合安全、环保、技术等要求的项目,2021年以来产能利用水平连续2年低于20%的项目,无法整改的违规项目,以及低于能效基准水平仍未制定改造提升方案或无法改造提升的项目、没有能效数据且无法核算的项目,由各市梳理制定退出项目清单,确保产能总体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
山东省鼓励依托龙头企业,推动轮胎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产能和要素资源向优势企业、核心地区集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互联与协同响应。
山东省发改委工业处在《关于优化轮胎铸造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中特别指出,新上高端轮胎仍需要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污染物排放替代;要使用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能源。轮胎、铸造仍按“两高”行业管理,新上项目需履行窗口指导程序,不在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即使履行了“五个减量或等量替代”,也不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