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
其中,《工作规则》包括总则、试点要求、申报程序、评审程序、批复程序、跟踪评价程序、附则等七章20条内容,旨在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加强“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管理工作,发挥先导区试点引领带动效应,促进“5G+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
《工作规则》的试点要求包括:
先导区试点应基于5G、工业互联网等相关基础设施,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融合应用创新、培育壮大产业生态、强化公共服务能力等举措,推动“5G+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
先导区试点应参考《“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中的各项要求开展建设,体现区域特色,具备创新性、引领性和示范性。
《建设指南》提出,鼓励各地以城市(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开展先导区试点建设,为开展先导区试点建设提供了发展政策先导、基础设施先导、行业应用先导、产业生态先导、公共服务先导等五方面16条参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