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四部门日前印发关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以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
文件提出,EOD模式是推动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统筹推进、市场化运作、一体化实施、可持续运营,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的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这一模式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
根据文件,各地在编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切实解决当地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实事求是,不贪大求全、不生搬硬套,确保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效益。坚持增值反哺,注重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的关联性,坚持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产业开发价值,产业发展增量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做好项目遴选和测算,实现项目资金自平衡。此外,要坚持整体实施,坚持市场运作,坚持守正创新。强化项目实施的合规性,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结合区域实际,依法合规探索政策、机制、措施等创新实践。
记者了解到,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开启了EOD模式试点工作。近年来,这一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积极进展,助力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