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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化工事故多发 国务院安委会发布通报

A-A+日期:2024-06-17来源:

2024年5月以来,全国化工行业接连发生2起较大事故和多起一般亡人事故,暴露的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5月3日,四川省自贡市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艾氟公司”)五氟碘乙烷合成反应釜搅拌机机封液丙三醇内漏,与釜内的碘、五氟化碘等物料反应导致出现工况异常,企业未认真分析原因就擅自加大催化剂投放,并引入蒸汽加热,通入四氟乙烯后,反应釜内混合物料迅速反应、剧烈放热,四氟乙烯暴聚并引发爆炸,造成3人死亡。5月9日,湖北省襄阳市雪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飞化工”)硝化棉煮洗车间煮洗锅底部排水阀内漏导致水位下降,煮洗锅内硝化棉缺水,在高温蒸汽持续加热下,硝化棉剧烈分解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5月12日,辽宁省锦州市鑫泰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基公司”)肟基丙酮工段在从蒸馏釜向结晶釜导料过程中,物料结晶堵塞导料管线,蒸馏釜内温度超过二氯甲烷沸点,蒸馏釜超压泄漏并发生闪爆,造成2人死亡、3人轻伤。5月18日,山西省晋城市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丰煤化工”)在尿素车间液氨缓冲罐气相管线卡具注胶加固过程中,管线断裂、氨气泄漏,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此外,5月以来还发生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火灾和江苏省南通市宏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爆燃等2起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相关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初步调查分析,以上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吸取事故教训流于形式。2023年辽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就是因为管线泄漏打“卡子”导致,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专门部署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明确带压堵漏的应限期彻底整改,对可能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的隐患必须立即处置、彻底消除。晋丰煤化工气氨管线泄漏后采取打“卡具”临时堵漏,超过三周时间都没有彻底整改,至事故发生前仍然通过卡具注胶方式维持带“病”运行。西艾氟公司五氟碘乙烷合成反应釜搅拌机机封长期存在丙三醇泄漏风险而不及时彻底处置,小事拖大、重蹈覆辙。二是不顾安全盲目处置异常工况。事故企业安全风险意识缺失,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工况安全风险不了解。雪飞化工发现煮洗锅水位异常后,既未停止蒸汽加热,也未判断出硝化棉受热分解存在爆炸风险,没有及时撤离现场操作人员。西艾氟公司未辨识丙三醇进入五氟碘乙烷合成反应体系带来的安全风险,未分析清楚反应异常原因,贸然加大催化剂投放、变更引入蒸汽加热,且多人多次违规进入反应釜防爆间开展维修操作。以上均不符合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处置准则》)相关原则和要求,没有落实及时退守到安全状态、全面辨识分析风险稳妥处置、现场处置人员最少化等要求,冒险盲目处置。三是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落实有差距。雪飞化工煮洗锅未设置液位、温度报警与停止蒸汽加热的联锁,鑫泰基公司蒸馏釜温度压力等均靠现场手动操作调节,未设置自动控制及紧急泄放等必要安全措施,暴露出部分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相关要求不落实,本质安全水平不高,现场作业人员多,事故发生后伤亡扩大。

这些事故还反映出一些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不严不细不实,压力传导不到位,抓落实上仍有差距。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密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深入整治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隐患。有关企业要认真学习相关事故案例,吸取同类事故教训,对打“卡具”、动设备机封失效、设备长期运行异常等隐患及时采取彻底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带“病”运行,不能只顾效益不顾安全。涉及反应釜搅拌的要加强搅拌机封失效、泄漏排查并完善安全措施,充分考虑与反应介质、输送介质的兼容性,不得选用性质禁忌的密封液。

地方有关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深刻吸取河南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辽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 重大爆炸着火事故、上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6·18”爆炸事故、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公司“5·18”中毒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202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要求,严格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带“病”运行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安全稳妥处置异常工况。有关企业要认真按照《处置准则》要求,提高安全风险意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本企业重点关键生产过程可能出现的异常工况情形,辨识分析安全风险,完善明晰处置措施,将相关要求融入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异常工况处置程序。对易燃易爆、高毒剧毒介质明显泄漏、存在失控风险的,应立即采取安全退守措施。要加快重大危险源企业人员定位场景(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和特殊作业审批及管理场景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严格管控高危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入开展《处置准则》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宣贯,2024年7月底前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督促企业对全体员工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掌握并落实各项要求,防止违章作业,提高异常工况安全处置意识和能力。

三、切实提高自动化改造工作质效。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生产要求,按要求设置温度、压力等主要工艺参数远程监测和紧急泄压、冷却等安全设施,实现自动化控制。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大力推动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落地落实,对清零不彻底的抓紧督促补齐短板,硝化等高危工艺企业要率先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最大限度减少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

四、强化高温季节和汛期安全管控。有关企业要针对高温、汛期等不利条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细致做好具有易挥发、遇水反应、自分解放热等特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落实防雷击、防潮、防泄漏、检维修等安全防范措施,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强化值班值守,加强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稳妥处置。

请将本通报要求迅速传达到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部门和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区要结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 一2026年)》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指导帮扶,提高工作的执行力、落实力,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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