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其工作目标是:到2025年,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培育一批绿色产业龙头企业,基地绿色产业集聚度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绿色产业链有效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智能高效,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对全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通知》提出重点任务有5项:
(一)推动绿色产业集聚。根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进一步明确绿色产业示范基地主导产业,不断提高绿色产业集聚度,扩大绿色产业规模。加快推进原有存量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绿色产业增量,促进各项生产要素投向绿色产业。
(二)提升绿色产业竞争力。积极培育拥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引领作用强的绿色产业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推进绿色产业链延伸,促进绿色产业基地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挖掘产业关联性,推动企业间物质交换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提高产业协同效应。
(三)构建技术创新体系。积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协同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绿色技术创新联盟,强化绿色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推广。
(四)打造运营服务平台。强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持园区探索功能混合布局和复合开发,促进产城融合。积极开展能源托管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推广整体式、全过程服务。提高园区管理信息化、可视化、精准化水平,构建能耗监测与预警、资源智能化管理、污染源全流程管理系统。
(五)完善政策体制机制。围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创新政府引导产业集聚方式,大力推进绿色产业招商。严格实行产业准入管理,建立绿色招商引资准入门槛。加强对安全、行政、金融、财税等园区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落实好国家和地方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宣讲绿色产业政策,畅通企业意见诉求渠道。强化专业咨询,聘请第三方研究机构提供智力支持和跟踪辅导。
通知要求,拟申请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的,应为《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的产业园区,主导产业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规定,近3年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园区所在地及园区管理机构对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性高,有一定条件和基础,有明确的建设思路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