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近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称,公司证券自2024年10月29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华峰化学正在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热塑”或“TPU”)100%股权以及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共同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合成”)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10月28日,公司与前述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本次交易的《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华峰集团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TPU100%股权转让给公司。2.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浙江合成100%股权转让给公司。
标的公司浙江合成、TPU的最终交易方案,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签署后,双方应继续积极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交易方式、交易对价、股份发行价格、股份发行数量等事项进行沟通、论证、协商,并据此签署本次交易的全部正式协议。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华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尤小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尤金焕、尤小华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品种:A股股票;简称:华峰化学;代码:002064)自2024年10月29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华峰化学预计在不超过5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4年11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4年11月5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