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厅将引导危废利用处置行业市场合理投资,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显富余,存在同质化竞争现象,为促进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发布2024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供行业参考。“建议社会资本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时,理性判断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主任杨永杰说道。
据悉,目前河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每年530万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量总体匹配。各地不断推进废铅蓄电池、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等收集试点建设工作,有效打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韩博介绍,为提升服务水平,该厅联合京津两地制定《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推动联建联防联控联治,服务京津冀区域危险废物资源化高效利用。同时,积极指导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技改提升、产业发展方面进行建设提升,持续优化利用处置能力。近期,国家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金隅涞水冀东10万吨飞灰利用处置项目已启动建设,建成后将有效保障区域特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
据了解,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提升,持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一张网”,全省3万余家涉危险废物企业纳入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实行电子联单,2023年,全省电子联单23.82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