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冠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能新材料”)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平罗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4年12月24日,平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宁022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冠能新材料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2月31日指定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冠能新材料
冠能新材料于2022年3月登记设立,法定代表人常隆,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工业园区大唐精细南路2号。冠能新材料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冠能新材料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88万元。
冠能新材料专业从事生产NMP、PBT/PBAT、PTMEG等高分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及建设上游配套产业链项目,是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重点投资项目。
项目进展
根据宁发改评督[2023]54号文件显示,冠能新材料项目规划为:一二期工程建设完毕后,年产27.2万吨BDO、36万吨甲醇以及2.8万吨氢气;三四期规划建设完毕后,年产24万吨PTMEG、24万吨氨纶以及12万吨PBT/PBAT。冠能新材料目前已获得了20项发明专利与10项实用新型专利,相关生产配套资源充沛,具有装备技术领先以及产业一体化的优势,生产线投产后与同期同行业产品相比,预计成本可降低10%-15%。
已启动建设的一、二期项目计划投资共计28.6亿元,2022年7月开工建设,截止2024年4月已完成75%的项目建设内容。已完成全部土建及公辅工程建设,主要设备已到货且安装完成80%。已完成投资22亿元,预计后续资金到位后,半年内即可完成建设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