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3月底,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赣环监〔2020〕3号),对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提前部署,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决守住汛期环境安全底线。4月20日,制定《江西省环境监察局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组织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对尾矿库、工业园区、直排企业、交叉地带、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的专项排查,全省累计出动10822人次,排查企业4595家;排查污水处理厂126家,排查尾矿库196座,排查地表水饮用水源地196处,发现环境风险隐患1011个,建立台账,督促整改,目前已整治完成993个。对于尚未完成的问题,要求当地明确期限、落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加强值守,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时限要求。同时,完善了汛期值班制度,组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汛期应急值班微信群,加强日常工作调度,不定期对值班电话进行抽查,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应急值守要求,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报告。以防控水污染事件为重点,下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五大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的通知》,组织五大流域相关设区市完善信息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检查等制度,切实提高流域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为强化应急物资保障,下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的通知》,推动应急物资信息库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已建立184个物资储备库,录入2349条物资信息,有效提高了环境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指导帮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入汛以来,江西省环监局在及时调度情况、帮助解决应急物资短缺等困难,指导有关地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上,直接参与了福银高速抚州境内交通事故导致油品泄漏事故和景德镇企业尾矿库尾砂泄漏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近期,分别派出3个工作组,2次前往受灾较重的九江、景德镇、南昌、上饶等地,现场指导受洪涝影响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风险管控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