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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明查暗访发现:多家危化品及仓储企业存安全隐患

A-A+日期:2020-08-14来源:中国化工报    

为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8·4”重大爆炸事件教训,国务院安委办立即专题部署开展硝酸铵等爆炸性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港口货场明查暗访工作。8月7日,派出6个工作组,赴河北、山西、福建、山东、河南、陕西、云南、贵州、重庆、四川、甘肃等11个省份和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港等4个重点港口,重点抽查辖区内硝酸铵生产、储存数量大的企业、化工园区和涉及硝酸铵流向的港口货场。

国务院安委办检查组明查暗访发现,我国仍有港口货场企业及硝酸铵生产存储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天津港区企业

仍存重大隐患

8月8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来到天津港开展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港口货场明查暗访工作。目前,天津港已不再开展硝酸铵类等爆炸品的所有作业。然而,检查组来到位于天津港南疆石化小区的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时,仍然发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

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主营燃料油的储存、经营及简单加工。该公司油库内设有8个巨大的油品储罐,周边都是石化储运企业。

该企业作业现场散落着未来得及撤走的电焊工具和焊条,检查人员首先要求企业人员出示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查看了工人的焊工证。光动火作业证上就查出诸多问题——票证内容设置严重不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要求,缺少“动火部位和动火内容”一栏;完工验收时间是8时20分,动火开始时间却是8时30分;动火气体分析时间记录为8时40分,而该项分析本应该在票证审批之前,全流程时间记录存在诸多矛盾与不合理之处;动火时间记录为8时30分至17时10分,超过了一级以上动火作业票证的最长有效期——8小时;作业级别被标记为“一级”,但当日是周六,应提级为“特级”;安全教育人处空缺,很可能没有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涉及的其他危险作业栏处被标记为“无”,事实上现场还有用电作业和登高作业;危害辨识仅识别了“着火和灼伤”,现场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等危害;票证仅有一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式三联”要求。检查人员仅从动火作业证上发现了以上8个问题。

检查人员要求监火人和企业负责人说明情况。令人意外的是,“监火人刚刚有事离开了”“今日检修,值班的企业领导不在厂区”,现场工人给出这样的回答。

检查组人员对匆匆赶来的该企业总经理进行了询问。“你知道今天有动火作业吗?”“动火作业要注意什么?”“这张作业票证上有什么问题?”“现场安全教育进行了吗?”

见总经理回答得支支吾吾,检查组人员又问:“你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事故导致死亡几人、重伤几人、经济损失达到多少万元?”该总经理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均不正确。

在检查该公司油品储罐时,检查组专家孙志岩发现公司操作规程中规定了储罐液位低报警值为0.8米。“这一数值过低,内浮顶罐浮盘有落底的风险。”检查组人员表示,浮盘落底后在空间内部产生低气压可能导致空气进入,与油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当进油流速过快产生静电时,可能引发爆炸。

第一检查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司长孙广宇说:“黎巴嫩贝鲁特港重大爆炸事件教训就在眼前,我们必须深刻吸取教训,绝不允许安全管理上的形式主义。”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殷学武介绍,对本次国务院安委办检查组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天津市高度重视、迅速反应。首先,要求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立即停产、连夜整改,依法依规对其予以严惩,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其次,组织专家全面检查南疆石化小区各石油储运企业,消除同类问题。再次,抓紧组织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

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堤提出,在天津滨海新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危化品储存企业专项检查。

重庆企业

大量不合格硝酸铵产品混堆

硝酸铵中转库房无出入库管理制度,产品状态标示不清且与不合格产品混放;动火作业票气体检测无具体内容,风险分析不全、签发时间混乱……8月9日,国务院安委办第四检查组在重庆市垫江县就硝酸铵等爆炸性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明查暗访时发现,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突出问题。

重庆富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现已发展成以合成氨为基础原料,生产碳酸氢铵、硝酸铵、亚硝酸钠、硝酸钠、硝酸钾、氯化铵、液体二氧化碳、吗啉等产品的综合性化工企业。

检查组突击检查、直奔现场,对该公司涉及硝酸铵(含中间产品)生产、储存的中控室、中转库房、包装车间、液态硝酸铵装卸点等多个环节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组发现,该公司中转库房内堆放着大量硝酸铵产品,但该库房无出入库管理制度和相关台账,现场工作人员对于堆放此处的硝酸铵产品总量底数不清。

同时,库房内混合堆放有大量不合格硝酸铵产品,且合格产品与不合格产品标示不明。据现场工作人员解释,该公司每周会对不合格硝酸铵产品进行集中清理。

“动火作业票上气体检测无具体内容,检测没检测、检测出了什么有毒有害气体不明,安全风险分析也不全,基本上都写着烫伤。没有详细的安全风险分析,如何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检查人员在随机抽查的动火作业票上发现诸多问题,并指出该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重大安全隐患。

检查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动火作业票签发时间混乱等突出问题:“安全环保部作为动火作业的最终审批部门,填写的时间比其他审批部门填写的时间还早,时间颠倒,说明动火作业管理流于形式!”

根据检查组检查的情况,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立即对该公司存在的特殊作业制度未有效执行这一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河北物流企业

仓库安全制度形同虚设

对物流仓储企业而言,抓好仓库的防火工作是第一要务。虽然在这方面栽跟头的企业不胜枚举,但8月10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抽查河北两家物流企业仓库仍发现诸多问题。做好整改安排后,孙广宇表示,这些问题值得所有物流仓储企业作为警示教育的镜鉴。

“仓库存在什么风险?日常安全检查都查什么内容?怎么判断消防设施是否好用?遇到灭火器灭不了的火怎么办?消火栓不出水时怎么办?”检查人员仔细询问上海安能聚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衡水分拨中心公司(以下简称安能衡水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检查人员提出,让企业员工演示仓库起火后的操作。没想到,员工打开消火栓后,水压不足,从水管喷出的水疲软无力、射程不合要求。经实地查看,检查人员发现有的消火栓早已锈蚀,有一个消火栓上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灰尘,其检修记录单显示最近一次检修时间是2019年5月。

检查组随后赶往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区的润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物流公司)。

在1个仓库中,检查人员发现,货物摆放凌乱,有的挡住了消火栓;地上到处都是烟头和被随意丢弃的易燃废物;消防通道内停放了很多车辆。

在安装着一排消防水泵的地下泵房,检查人员发现控制柜仪表盘上显示所有的消防水泵启动模式均为“手动”。孙广宇问:“为什么不使用安全性更高、反应速度更快的自动模式呢?”据了解,在自动模式下,这种水泵能在消火栓被打开时自动启动,第一时间满足灭火时对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现场人员当即把水泵调节为自动模式。

孙广宇说:“消防水泵设为手动模式这件事,足以让我们夜里睡不着觉。火情延误两三分钟,场面很可能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灭早灭小才是初期火灾应对的关键。”

同时,检查组专家孙志岩还发现该企业消防控制室不能监控消防水泵的运行和水位情况。

两家企业都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但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口头上。检查人员总结道:“物流企业仓库最大的风险是火灾,检查的两家企业在消防管理上存在共性问题,具体体现为防火管理不到位、灭火设施不到位、用火管理不严格、企业自查走形式。”

专家提示,物流园区都应该高度重视火灾防范,“要把更多的工作做在防范上,‘防火墙’防不了火,初期灭不了火,等于火烧连营。”

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第一检查组已反馈至河北省、衡水市和石家庄市政府,责成地方政府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对其中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罚。

石家庄市市长邓沛然承诺,将对全市所有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提档升级。

山东企业

安全标识混乱危废超期储存

8月8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二检查组进驻山东,对部分企业进行突击明查暗访、抽查。

“走,现场查看一下。”8月9日,检查组到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

走到该公司K3区1贝位时,1名专家问道:“这个罐体存放的啥介质?”工作人员立即跟调度室联系,最终才确认该物质名称。

该专家指出:“港口货场罐箱缺乏产品中文的名称和安全标识、检验与有效日期,不符合国家规定。”

当天,在检查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时,检查组也发现了类似问题:操作规程中缺乏工艺指标设计值、异常工况的原因分析与处理措施等,部分原料包装无任何标识,缺乏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不规范甚至出现前后矛盾、错误等情况。

检查组在对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检查之前,该公司已组织成立检查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共查出7项隐患问题,目前均已整改。

即便如此,检查组的专家在该公司的危废仓库检查时仍发现,企业对其疏于管理,未纳入日常视频监控范围,仓库缺乏通风、有毒、可燃气体检测设备,部分危险废物超期储存等。

专家建议,一方面,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员工要掌握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另一方面,公司要增加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和监控视频,加强危废仓库通风。

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危废仓库也存在此类现象。打开危废库大门后,一股刺鼻气味迎面而来。专家发现,该企业存在缺乏通风设施,有毒、可燃气体检测设备缺失等问题。

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进行了反馈,要求地方监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将以国务院安委办名义进行跟踪督办。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周凤文表示,针对检查组提出的共性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风险有效防控化解、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解决同类问题。

四川企业

硝酸铵储罐无监测报警装置

8月11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五检查组在四川泸天化(集团)有限公司液体硝酸铵生产区检查。

检查组专家深入生产装置和罐区,登上液体硝酸铵储罐罐顶查看情况时,闻到明显的氨气味道。经进一步查看,发现储罐顶部调节硝酸铵pH值的气氨管路法兰盘发生泄漏,且未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装置;罐区温度监测点过少,仅有一个远传测温计;中心控制室多次发出声光报警,但该企业未建立报警处置台帐,未实施报警风险辨识或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检查组还发现,该企业2018年对硝酸铵生产进行工艺改进,停止生产固体硝酸铵,改为生产液体硝酸铵,但停用手续办理不完备。

检查组认为,这些问题暴露出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责任不落实,建议立即停产整改,重新规范设计,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装置。

当日中午,泸州市应急管理局迅速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液体硝铵储罐;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于8月20日前整改完毕。

泸州市委主要领导表示,对查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与此同时,将把问题向全市通报,举一反三,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

福建企业

主体责任落实任重道远

8月8日至8月10日,国务院安委办第六检查组来到福建省三明市、南平市,开展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明查暗访工作。当检查组来到位于南平邵武市的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化化工)明查暗访时,却发现了不少问题。

邵化化工是我国东南地区主要硝酸铵生产企业。在该公司,检查组专家马大庆在仔细查看企业提供的动火作业票证等相关原始记录后,发现该公司制定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比如,该公司有的动火作业票证申请单位意见、动火审批人意见、岗位当班人验票时间为同一时间,还有的动火作业票证中验票时间早于审批时间。“形同虚设,隐患不小。”检查组人员指出。

在公司硝酸铵成品仓库检查时,检查组专家孔俊发现,该仓库未经正规设计就投入使用,不满足储存硝酸铵的相关规范要求。

“库房不是单层建筑,库房顶和墙体不满足卸爆要求,库房北侧贴墙设置溶碱设施、机泵等,库房二层设置有碳酸钠仓库,亚硝酸钠没有放置在危化品库房内。一旦有引燃物出现,其爆炸产生的后果是不敢想象的。”检查组人员说。

当天上午,经过3个多小时的检查,检查组共发现邵化化工存在17项隐患,其中3项重大隐患。

经过深入研究讨论,检查组认为邵化化工安全设备设施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薄弱,建议地方政府要求该企业停产停业整改,企业整改完毕,并经地方政府确认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后,方可恢复生产。

8月10日晚,邵武市安委会对邵化化工存在的3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8月11日,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向邵化化工送达了行政执法文书,要求企业即刻停产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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