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气荒”再度来袭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等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湖北省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加快储气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宽供气渠道,提升储备能力,避免“气荒”再度来袭。
《通知》要求,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储气设施建设规划(2019~2025年)》,统筹推进储气能力建设,规模化、集约化建设运营储气设施,构建以地下盐穴储气库、沿江LNG接收站和大中型LNG储罐为主,地方小型应急储气设施为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储气体系。重点推进潜江地下盐穴储气库、武汉安山、白浒山、青山和黄冈、宜昌等地LNG储气库建设,加快黄石阳新LNG罐箱基地实施。支持非管道供气地区建设区域性LNG应急储罐。
到2020年,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各地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应急储气能力。目前,武汉、宜昌、潜江都有在建或即将开工的储气库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增加储气能力近2亿立方米。
《通知》还提出,管道运输企业建设用于调峰保安的配套储气设施,投资和运行成本可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适当纳入管道运输价格统筹考虑。
据了解,近几年该省天然气消费规模增加迅速,但自产天然气很少,储气能力严重不足,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占比低于全国7%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