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中,醛和酮都是含有羰基官能团的化合物。常温下,除甲醛是气体外,十二个碳原子以下的脂肪醛酮是液体,高级脂肪醛酮和芳香酮多为固体。环境中最关注的是低分子醛酮化合物,一方面低分子醛酮化合物的毒性大,另一方面它是光化学烟雾中的主要成分。
由于羰基具有多种反应性能,因此醛酮类物质被广泛应用于有机合成、石油化工、合成纤维、染料、农药、木材加工及制漆等行业。大气中醛酮类物质除汽车尾气、化工行业、木材加工防腐以及吸烟直接产生醛酮类等物质外,另一个主要来源是大气中的有机物经光化学反应产生的,是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
近年来,由于室内装修的兴起,装修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中的脲醛树脂、胶合板油漆、染料以及新家具等产生的气体中也有醛类物质,所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在编写的过程中引用的文件有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的醛、酮类化合物在酸性介质中与吸收液中的 2,4-二硝基苯肼(DNPH)反应,生成稳定的 2,4-二硝基苯腙类衍生物,用二氯甲烷/正己烷溶剂萃取、浓缩后,经高效液相色谱分离,紫外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检测。
本标准中对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过程中使用到的仪器和设备有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色谱柱、空气采样器、棕色气泡吸收瓶、浓缩装置、分液漏斗、棕色试剂瓶和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戊醛、己醛、邻甲基苯甲醛、间甲基苯甲醛、对甲基苯甲醛和 2,5-二甲基苯甲醛共 16 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20 L(参比状态下)时,方法的检出限为 0.002 mg/m3~0.003 mg/m3,测定下限为 0.008 mg/m3~0.012 mg/m3.(更多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