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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监管塑料污染治理

A-A+日期:2020-08-31来源:云南日报    

     为积极应对塑料污染,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8月26日,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从今年起至2025年,云南省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助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


据了解,从今年起,云南省将率先在昆明市等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有序扩大禁限范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方案》,全省范围内将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方案》明确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电商渠道塑料包装等。今年底,昆明市城市建成区以及昆明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景区景点内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昆明市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自2021年起,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全省范围电商平台企业逐步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塑料胶带等。
 

  为确保“限塑”后广大市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云南省在强化监管,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同时,将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通过推广替代用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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