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所指的新能源产业主要包括核能、风能、天然气及其水合物、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智能电网、储能等领域。
近年来,广东省积极统筹利用新能源资源和开发条件,坚持技术引领、项目带动,推动新能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5153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1614万千瓦,气电装机2250万千瓦,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1289万千瓦),较“十二五”末增长93%,非化石能源消费约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29%;建成天然气主干管网2200公里,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4座,充电站约2350座,充电桩约12万个,加氢站34座;2019年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约4100亿元。
而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广东省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获得了更加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0250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约1850万千瓦,气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能力超过700亿立方米,制氢规模约8万吨,氢燃料电池约500万千瓦,储能规模约2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300亿元,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到18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