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化工园区要结合当地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在2020年底前明确危化品建设项目进区入园指导意见,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进区入园。对安全风险为A类(高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到2021年6月底仍为高风险的,严禁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对安全风险为B类(较高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到2022年6月底仍为较高风险的,严禁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根据通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将每月通报全省化工园区风险指数动态排名情况,对排名后10%的化工园区进行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