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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标准密集落地促行业升级

A-A+日期:2019-12-13来源:中国化工报    

   上周,在湖南长沙召开的2019年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质量标准化大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绿色发展已经成为石化行业的主色调,而标准化对实现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绿色相关标准的不断制修订,将为行业绿色发展助力护航。
 
  标准制定步入快车道
 
  2017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石化行业绿色发展六大行动计划》,要求研究制定绿色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也发布了《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绿色标准持续完善的目标,建立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为化工行业绿色发展助力护航。
 
  两年来,行业推进绿色制造标准化建设,关于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的绿色标准密集落地。据石化联合会副会长周竹叶介绍,截至目前,已立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国标、行标、团标计划共计89项,完成研制12项,批准发布6项。《绿色产品评价 涂料》国家标准等系列标准的制定发布,也将引领和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在绿色工厂方面,石油和化工行业经工信部发布认定的绿色工厂有33家、绿色产品156种;经石化联合会发布认定的绿色工厂有115家、绿色产品149种、绿色化工园区3家。
 
  此外,行业内“三废”排放、废盐、废酸综合利用的标准化研制也进入了快车道。
 
  周竹叶表示,围绕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石化联合会组织完成了涉及涂料、胶黏剂及清洗剂领域VOCs排放控制的《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8项强制性国标和1项《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推荐性国标的研制工作;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和“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等迫切问题,行业加快推进了缓(控)释肥等新型高效、环保肥料标准及低毒和无毒高效农药标准的研制,已经报批、发布了一系列农药和肥料中有害杂质和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
 
  针对废塑料和工业废盐、废酸等废弃化学品的资源综合利用突出问题,石化联合会组织开展了8项再生塑料系列国标以及10余项废盐、废酸的行标、团标研制工作。据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理事长周献慧介绍,目前共制定16项综合利用标准,包括草甘膦副产工业盐氯化钠、粗品焦磷酸钠、磷酸氢二钠、废润滑油再生润滑基础油、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装置协同处置烷基化废酸技术规范等。
 
  标准体系仍需完善
 
  周献慧表示,目前行业的绿色标准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方面,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渠道不畅。业内涌现出的一大批先进、成熟、适用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在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看来,有些技术推广力度还不大,普及率还不高,应用范围还不广。另一方面,标准体系还不完善。目前,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工作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各类废物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缺乏标准化、可操作的技术路线,由废物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由于缺乏相应标准,政府监管严,市场接受度不高,产品没出路的问题普遍存在。
 
  此外,危险废物管理问题突出。危险废物处理利用实行许可管理,无论焚烧、填埋还是利用,都按统一条件审批,审批程序较为复杂,综合利用企业很难取证。由于综合利用产品缺乏针对性的污染控制产品标准,不少地方环保部门仍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约了下游企业废物的综合利用。
 
  周献慧举了一个例子,山东某家农药企业产生的高盐废水,经浓缩、MVR、精制等过程生产的废盐,处理成本高昂,但由于缺乏标准,仍被认定为危废,只能堆放在仓库。而危废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堆放在仓库的危废不能超过一年。因此,行业内急需制定有针对性的综合利用标准。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与会专家谈到,化工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母液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已成为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其特点不同于一般工业产品,缺乏关键性指标控制产品标准,给综合利用带来一定的风险。
 
  周竹叶也强调,下一步绿色标准的重点工作要瞄准重点领域,要以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为主线,加强绿色生态产品、低碳产品以及生态安全有害物质的替代品标准研制工作,加强过程安全、清洁生产及节能节水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工作,加快化工废盐、废酸、废气等资源化利用和有关废弃化学品的资源回收与再生利用标准研制工作。
 
  周献慧认为,标准化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的最佳途径。“应优先在废盐、废酸、废催化剂、精细化工等领域研究制定综合利用技术规范、标准, 通过标准手段引导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工作,同时明确综合利用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和主要用途,规范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减少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环境风险。”周献慧谈到。
 
  对于资源综合利用标准的制定过程,周献慧建议,首先,应明确规定标准适用范围。在制定副产盐标准资源化利用过程中,为了对副产品进行切实有效地管控,对副产品的使用范围进行规定,比如在草甘膦副产工业盐标准适用范围中明确规定,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作食用盐,不得直接用于食品、饲料、水产品等领域。
 
  其次,应确定特定污染物指标。对不同生产工艺、不同企业产生的副产盐,进行组分分析,了解盐中的污染物种类,最后编制检测方案,确定标准需制定的污染物指标,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
 
  再次,应制定严格的污染物指标限值。标准限值的制定,除主含量满足或高于对应产品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指标限值外,重点考虑污染物指标限值的确定。对于缺少分析方法的指标分别制定分析方法,进行试验验证;委托有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分析检测,结合检测结果,并参考国内外先进的标准和相关资料制定严格的污染物指标限值。
 
  最后还要防范产品使用风险。“我们在染料副产硫酸铵标准制定过程中,通过与化肥标委会的沟通,提议开展染料副产硫酸铵作为复混肥生产的原料使用对作物生长的影响研究工作,以保证产品使用安全可靠。为此专门委托沈阳化工研究院开展了陆生植物生长试验。在测试期间,所有测试植物物种没有与染料副产硫酸铵相关的植物毒性效应。”周献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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