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化工事故同比下降15.3%,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中化新网讯 1月29日,国新办举行近5年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回头看”情况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总工程师、调查统计司司长李万春指出,针对危化品领域安全监管主要采取的四方面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全国化工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了26起、98人,分别下降了15.3%和35%,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扭转了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每年都在2起以上重特大事故的被动局面。
李万春表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危化品领域从2015年以来一共发生了10起重特大事故,特别是2017年到2019年发生了7起重特大事故。对这10起重特大事故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化工企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精细化工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占比还很高,这些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十分脆弱。二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全链条的监管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运输、储存、废弃处置环节,安全监管的差距还比较大,事故风险也比较大。三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危险化学品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安全管理薄弱、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个别企业甚至无视法规、草菅人命。
“我国危化品领域中小企业数量特别多,占整个企业量的80%,这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特别是这10多年的高速增长带来的风险,隐患叠加在一起,风险隐患集中暴露,形成了系统性风险,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李万春说。
李万春介绍,针对危化品领域安全监管主要采取的四方面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首次以中办和国办的名义印发了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三年行动。安排对江苏为期一年、特别是化工行业的专项整治,帮助、指导江苏一起探索有效措施,更好指导全国。在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机构和力量建设方面,应急管理部组建了危化一司、二司,增加了力量,目前改革已经到位。
二是聚焦重大风险管控。紧盯重大危险源,目前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以及消防和地方的协作联合监管机制已经建立,完成了两轮专门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检查指导,制定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包保责任制。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殊品种制定了《特别管控危化品目录》。贝鲁特爆炸发生后,连续开展了三轮硝酸铵等爆炸品的专项整治,对全国214家硝化企业全覆盖指导服务。
三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小化工的“三项整治”,目前19个省级政府认定了化工园区352个,研究制定分类整治目录和淘汰落后技术设备目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小化工。同时,对53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开展了四轮指导服务,辐射带动了全国261个省级重点县。
四是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出台《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制修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等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