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104、金江、经久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设备采购已由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以油川销计〔2019〕120号、油川销计〔2019〕122号、 油川销计〔2019〕121号批准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活性炭吸附+吸收工艺油气回收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104油库: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杨家巷1号、经久油库:西昌市经久乡合营村三组3号、金江油库: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沙江大道东段西金江油库
2.2 交货期:订货通知下达后40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及调试、试运行、质量验收)。
2.3项目概况和规模:为公司所属104油库配置1台1000Nm³/h处理量的油气回收装置,为金江油库配置1台400Nm³/h处理量的油气回收装置,为经久油库配置1台300Nm³/h处理量的油气回收装置,设备的回收工艺为活性炭吸附+吸收。
2.4招标范围及数量:采购油气回收装置3套,供货商应提供整套油气回收装置技术方案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橇座、吸附塔、吸收塔、真空泵、供/回油泵、控制系统、阀门、防爆接线箱,以及橇座内所有辅助设备。橇座以内的所有设备由供货商负责设计并成撬。
2.5标段划分:划分为3个标段。104油库为一标段,金江油库为二标段,经久油库为三标段。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设备名称 |
设备类型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一标段 |
104油库 |
活性炭吸附法油气回收装置 |
汽油油气处理装置 |
1套 |
处理规模:1000Nm3/h 装置操作弹性:0-1100m3/h |
二标段 |
金江油库 |
活性炭吸附法油气回收装置 |
汽油油气处理装置 |
1套 |
处理规模:400Nm3/h 装置操作弹性:0-440m3/h |
三标段 |
经久油库 |
活性炭吸附法油气回收装置 |
汽油油气处理装置 |
1套 |
处理规模:300Nm3/h 装置操作弹性:0-330m3/h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需具备如下资质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制造范围,具备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3类似业绩要求:
一标段:近三年(2016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至少具有2套油气处理能力:需1000Nm³/h及以上油库项目油气回收装置供货业绩(吸附+吸收工艺),应提供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及买方签字盖章的验收单和发票扫描件及检测报告。
二标段:近三年(2016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至少具有2套油气处理能力:需400Nm³/h及以上油库项目油气回收装置供货业绩(吸附+吸收工艺),应提供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及买方签字盖章的验收单和发票扫描件及检测报告。
三标段:近三年(2016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至少具有2套油气处理能力:需300Nm³/h及以上油库项目油气回收装置供货业绩(吸附+吸收工艺),应提供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及买方签字盖章的验收单和发票扫描件及检测报告。
3.4财务状况:近3年(即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国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6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投标企业须具备油气回收防爆合格证书(同等处理量能力的防爆证书)和油气回收防爆电气安装、修理资格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可投标的具体数量: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为3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月 28日至2019年 12 月 0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13楼-4号)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4)油气回收防爆合格证书(同等处理量能力的防爆证书)和油气回收防爆电气安装、修理资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1.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需携带与复印件一一对应的原件查验,留存相应的复印件(均需按照对应内容要求加盖相对应投标人公章的鲜章)。
2.未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不予接收。
3.报名时需注明具体标段,每标段对应一套报名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 19日10时30分,地点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13楼-4号)。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1个月缴费证明)复印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9 年12月19日10时 30分;
开标地点: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13楼-4号)开标室。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206号四川国际大厦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徐泉
电 话:028-865205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单位: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13楼-4号
联 系 人:廖女士
邮 编:610000
电 话:15928542483
电子邮件:29030738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