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SH-FW-GKZB2019-03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用异丙醇仓储招标已由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其他产品及服务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和基本要求
2.1 招标范围:锦州石化公司工业用异丙醇产品需在需在锦州港租用储罐,储罐容量不得低于3000立米;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Ⅱ型合格品及以上;储罐需具备装卸汽车及装船能力。
2.2 服务地点:锦州港。
2.3 服 务 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4 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Ⅱ型合格品及以上。
2.5 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加固定综合单价。
2.6 最高投标限价:207.6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如下:
3.2.1 具有法人资格、服务能力达到标准如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 并具有国家或行业授予的资质等级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在港区内具有装卸、仓储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包含异丙醇作业资质)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四楼404室) 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身份证原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并盖单位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4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锦州石化公司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邮编:1210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联 系 人:安宁 电话: 0416-4267553
手 机:17604063798 传真: 0416-4157037
电子邮件:3717138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