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1月30日、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聚乙烯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必须是制造商。 2.投标商应有公正权威机构颁发的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16 /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GB/T28001-2011 / 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商注册资金在6000万元以上。 4.投标商应具有化工、石化或医药行业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同一法人及股东视为同一公司)。 5.连续三年总利润大于0。需第三方审计单位加盖公章(审计附表上需加盖审计章)。 6.投标商的技术方案必须完全满足技术文件中加注星号“★”的内容及要求,不满足否决。 7.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内,在5个或以上石油化工或等同行业内同等规模以上PSA装置,平稳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包括:合同复印件(可隐去金额)或其它有效文件、用户单位、联系人,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将被否决,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2月24日8:00时至2019年12月3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招标中心。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4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招标中心。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1月14日09:30时前与李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永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咨询电话400-8198786)。(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以公司或个人账号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上海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2)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保证金必须以公司账户支付,优先要求在线支付,可以网银等方式直接支付给本标对应的广发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每个标包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标包点击支付。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未按招标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在框架协议未到期,单方面提前中止合同执行的。5)在线购买标书操作及支付有问题的,请咨询400-819-8786;(三)标书制作提示: 1)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 2)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否决,如放在商务标书中视为无效。 3)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只保留最后上传版本。4)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以U盘形式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提交时与商务标电子版放一起,以“单位+招标编号”命名。 5)纸质版标书为标书制作软件生成的最终电子版的打印版,上传的加密文件、未加密文件、纸质版标书三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以上传加密电子版为准。 6)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标书制作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7)详细评审过程中的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以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为准。(四)标书提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建议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须为与上传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现场解密未成功时用以上传评标。必须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不予接受、未上传加密版的不予接受。电子版标书以单位全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字样命名。U盘可与投标保证金支付凭据复印件密封在一起。U盘递交的未加密电子文件可以将技术和商务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4)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现场提交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也不再接受,请注意提前到场。书面版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邮寄,如果邮寄,丢失、损坏或未按时送达等,招标中心不负任何责任。邮寄不作为否决条件,但不论任何递交方式,纸质版标书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将拒收标书,不再允许继续参加投标。 6)建议招标现场自带一套电子版或纸板技术标书,以便澄清答疑使用。。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