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F2019ZSY-007
本次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现对2020-2021年新建加油(气)站建设项目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计划配置设施50套。
-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加油(气)站建设项目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 交货及施工地点:甘肃省境内,具体地点以订单为准。
- 供货期:自收到订单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货。
- 招标范围: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详见下表:
标准站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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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招标限价(元) |
功能(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
1 |
高清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室外出、入口) |
1 |
台 |
3705 |
出入口车辆进出情况,及车牌记录 |
2 |
高清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罩棚下) |
1 |
台 |
3705 |
记录现场车辆及车牌、人员加油站全过程 |
3 |
高清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罐区卸油口) |
1 |
台 |
3705 |
记录卸油全过程无死角 |
4 |
高清网络半球红外型摄像机 |
1 |
台 |
3610 |
清晰记录室内货物、人员及收银情况 |
5 |
网络硬盘录像机(含软件) |
1 |
台 |
6175 |
至少保存90天录像 |
6 |
以太网交换机 |
1 |
台 |
2850 |
24口 |
7 |
19”彩色液晶显示器 |
1 |
台 |
1216 |
液晶 |
8 |
服务器专用硬盘(4T) |
1 |
块 |
1450 |
监控专用 |
9 |
系统机柜2000×600×600 |
1 |
台 |
1710 |
42U |
10 |
UPS电源 |
1 |
台 |
2660 |
续航能力1小时 |
11 |
系统防雷 |
1 |
台 |
3610 |
机架式 |
12 |
其他相应配套设施 |
1 |
台 |
2850 |
拾音器,功放音响及保障系统运行需要的附件 |
13 |
电话报警器 |
1 |
台 |
1425 |
兼容电信、移动和联通信号 |
14 |
线路敷设(安装费) |
1 |
站 |
19950 |
满足中油相关安全要求 |
|
合计 |
|
|
58620 |
|
加油站车辆抓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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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招标限价(元) |
功能要求 |
1 |
抓拍服务器 |
1 |
台 |
9230 |
记录抓怕的车辆信息 |
2 |
补光灯 |
1 |
台 |
2100 |
保证现场光源充足 |
3 |
闪光灯 |
1 |
台 |
4600 |
抑制车辆灯光 |
4 |
车牌摄像机 |
1 |
台 |
15200 |
记录车辆全况,及车牌抓拍 |
5 |
像素镜头 |
1 |
台 |
1425 |
高清像素镜头 |
|
合计 |
|
|
32555 |
|
|
报价总计 |
|
|
91175 |
|
-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55.875万元(含13%增值税、运费等一切费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的供应商或代理商(提供证书原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职能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附合同及对应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发票原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5.投标人信誉良好,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清晰可辨查询截图及网址)。
6.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和授权代理商投标,授权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
(2)资金或财产被冻结。
(3)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在中石油系统内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供货严重逾期问题的单位。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 12 月 25 日至2019年 12 月 30 日;
1.本项目实行线下报名、线下在招标代理公司处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材料;(4)《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在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号2405室)购买招标文件,资料齐全为合格的投标人。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标书费收取:电汇交款的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电汇时须在汇款附言注明:“ GF2019ZSY-007 标书费”,电汇标书费后,发送付款凭证扫描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此表由招标代理提供,详见附件)至招标机构指定邮(zzxbblb@vip.163.com);
户名: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
账号:1012 5200 0359 468
注:招标文件以印刷的纸质文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 1 月 15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兰州市人大培训中心19楼第 第2 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提交形式为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20 年 1 月 15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兰州市人大培训中心19楼 第2 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75号、秦安路与金昌路十字西南角)。
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及身份证原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八、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2号
联系人:孔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931-8448307 0931-844852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号2405室
邮 编:730000
联系人:杨先生、王先生
电 话:0931-8280371、13639393868、15343623225
电子信箱:zzxbblb@vip.163.com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石油.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