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第2019120148FW1457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根据辽河油田公司生产需求,石油技术服务公司预计租赁柴驱注氮设备 14 套,用于氮气助排、隔热、气举、扫线等措施施工。
2.1.2招标范围:
序 号 |
制氮方式 |
额定排量 |
额定压力 |
预计租赁数量 |
计划金额 (暂估含税) |
预计施工地点 |
标段1 |
柴驱 |
1200Nm3/h |
35MPa |
1套 |
100万元 |
金马、冷家 |
标段2 |
柴驱 |
1200Nm3/h |
35MPa |
4套 |
400万元 |
兴采、曙采 |
标段3 |
柴驱 |
1200Nm3/h |
35MPa |
3套 |
300万元 |
欢采、锦采 高采、茨采 |
标段4 |
柴驱 |
900Nm3/h |
35MPa |
3套 |
287.5万元 |
曙采、特油 |
标段5 |
柴驱 |
900Nm3/h |
35MPa |
3套 |
287.5万元 |
兴采、金马、冷家、勘探处、辽工处、辽兴、油气 |
可兼投兼中,但一个投标人最多中3个标段,即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5个标段中的3个,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拟定同时中多个标段时,取标的优先顺序。
2.2实施地点:辽河油田;
2.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第2019120148FW1457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设备租赁等经营范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6 08:30:00至2020-01-03 16:00:00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该项目处报名。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联系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4.2 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北京时间2019-12-26至2020-01-03,08:30至11:00,14:00至16:00(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1日除外)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办理招标文件缴费。
4.3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1:1000元;标段2:2000元;标段3:2000元;标段4:2000元;标段5:2000元。
4.4 缴费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01-15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投标人用户手册。
5.2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每标段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特别重要)、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此凭证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有效凭证和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账号:2105017301080000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5.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中标通知书领取通知发布网站:http://lhbidding.com,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标段1:1.59万元;标段2:4.13万元;标段3:3.29万元;标段4:3.18万元;标段5:3.18 万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0-01-15 08:30:00
8.2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迟先生\刘先生 电话:0427-7305809\7305805
电子邮件:chirui@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 | 1授权委托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