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我公司常规产品,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手续,项目业主为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钻机配套防喷器维护台。
2.3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
2.5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
2.6货款结算方式:货到调试验收合格后凭13%增值税发票挂账后十二个月内陆续结算90%货款,其余10%在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满后质量无异议付清,货款为昆仑银行商业承兑。
2.7 项目具体情况见编号为BOMCO J118 – CGZB069 - 2019的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2018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付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4投标人必须为标的物制造商或其对标的物的授权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其投标将被否决;若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同时投标,招标人将选择产品制造商参与评标,代理商投标将被否决)。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状况说明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4时00 分至18时00 分,在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号石油文体活动中心三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号石油文体活动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一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5.4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CGZB069-2019标,标书费200元、保证金10000元”。
5.5电汇账户名称: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宝鸡马营支行
账 号:260302080920000541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上公布。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 1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号石油文体活动中心四楼招标室(详细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号
联 系 人:邓康 王伟
电 话:0917-3462591 0917-3462452
电子邮件: wangwei999@cnpc.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宝鸡马营支行
帐 户 名: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60302080920000541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我公司常规产品,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手续,项目业主为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钻机配套防喷器维护台。
2.3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
2.5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
2.6货款结算方式:货到调试验收合格后凭13%增值税发票挂账后十二个月内陆续结算90%货款,其余10%在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满后质量无异议付清,货款为昆仑银行商业承兑。
2.7 项目具体情况见编号为BOMCO J118 – CGZB069 - 2019的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2018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付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4投标人必须为标的物制造商或其对标的物的授权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其投标将被否决;若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同时投标,招标人将选择产品制造商参与评标,代理商投标将被否决)。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状况说明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4时00 分至18时00 分,在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号石油文体活动中心三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号石油文体活动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一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5.4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CGZB0692019标,标书费200元、保证金10000元”。
5.5电汇账户名称: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宝鸡马营支行
账 号:260302080920000541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上公布。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 1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号石油文体活动中心四楼招标室(详细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号
联 系 人:邓康 王伟
电 话:0917-3462591 0917-3462452
电子邮件: wangwei999@cnpc.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宝鸡马营支行
帐 户 名: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60302080920000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