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重催装置和加氢精制装置注液喷嘴采购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详见附件。
1、卖方必须是合同设备的设计方和制造方(不接受合作方投标)。
2、近5年卖方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类是部位拥有在线拆卸式喷嘴和高压注水喷嘴(操作压力≮7MPa)的制造和应用业绩至少各3套。
3、 需提供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1)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合同及其对应发票复印件(可隐去价格),且需提供已会签的技术协议证明喷嘴型式和操作压力。
(2)有效证明文件内容:至少包含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投用运行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卖方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5年制造的在线拆卸式喷嘴和高压注水喷嘴(操作压力≮7MPa)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卖方须提供书面承诺。
5、 卖方近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当行为被政府宣布为不合格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的记录;无因质量或售后服务被买方确定为不合格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的记录,卖方须提供书面承诺。
6、 卖方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出现任一项虚假的情况,一经核实将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7、 买方保留对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至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309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标书费统一汇款到锦西石化分公司账户,并在备注中写明:
(1)、 招标名称 标书费,(2) 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3)本次的招标编号后3位。
(2)请将汇款回执发到联系人邮箱。
锦西石化分公司账户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帐号:0715022309221000235
税号:91211400716427237D
电话:0429-2175720
传真:0429-2177877
邮编:1250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 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转账、电汇备注栏注明 “锦西石化重催装置和加氢精制装置注液喷嘴采购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1月21日 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会议室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 邮 编: 125001
联 系 人:王志
电 话:0429-2178336 传 真:0429-2175464
电子邮件:wangz02@cnp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15022309221000235
附件 | 重催、加氢精制装置注液喷头采购技术要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