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19-SY17-WZ048C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1.1项目背景概况:国家环保部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关文件要求,规定排放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必须有监控设施,中石油集团公司要求各家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完成高架源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
1.2招标范围:
1.2.1重油加氢装置在线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系统)+分析小屋1套;
1.2.2汽油加氢装置在线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系统)+VOCs 在线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分析小屋1套;
1.2.3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询购技术文件》、附件2.《烟气分析仪表规格书》。
1.3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包。
1.4交货地点: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5有效期: 交货期不得长于合同签订后16周。
1.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7资质要求:
1.7.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以上证书的盖章复印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的盖章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1.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7.3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正式授权书(CEMS系统)盖章复印件。
1.7.4投标品牌必须具备同类产品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成功运行2015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之间的CEMS业绩,投标方至少提供近3年3家(含3家)以上在石油炼化行业成功运行实例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存在任一项虚假业绩的情况,一经核实将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1.7.5投标产品满足环保验收要求,须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CEMS、颗粒物、VOCs)复印件,型号须与报告内容相符合。
1.7.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保证投标品牌产品自使用之日起八年之内的零备件的供货,以及上门维修服务。
1.7.7交货期不得长于合同签订后16周,并提供书面承诺。
1.7.8投标人须承诺将派出经验丰富的服务工程师提供售后服务;无论是否在质保期内,若成套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保证在12小时内有响应,48小时到现场。
1.7.9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
以上条款均为否决项,招标人有权对所有有关承诺进行核查,如未满足相关要求,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0年1月9日9:00至2020 年1月15日16:00: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② 按本邀请书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邀请书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2.2招标文件不拆分包售卖,每套(共1包)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2.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19-SY17-WZ048C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账 号:3301009129249066504
联 行 号:102221000913
2.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syzb03@cnpc.com.cn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2.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3.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3.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2月6日9:00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1.2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20 年2月6 日上午8: 30至9: 00(北京时间);
②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号办公楼4楼开评标室。
③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2份U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条),并单独提交《退还保证金信息表》,以此换取标书费发票,此表还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以便退还保证金,表中有关信息不全或错误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
3.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19-SY17-WZ048C投标保证金”。
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行 号:102221000913
银行帐号:3301009129249066504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0 年2月6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5.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 标 人: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
联 系 人:郭建民
电 话:0411-87506695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黄小桐
电 话:0411-87506875
电子邮件:syzb03@cnpc.com.cn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附件 | 用于购买标书的附件 - 西太.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