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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川庆钻探法兰管线物资采购招标

A-A+日期:2020-01-13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招标公告

140MPa法兰管线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钻采院物采招字2019-4-23

佳华招采2020-005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物资采购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140MPa法兰管线物资采购;

    招标数量: 140MPa法兰管线20项513件;

    标段数量:不划分;

    交货地点:四川省广汉市。

    供货周期:接到订货通知单后100天内全部交货。

2.2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钻采院物采招字2019-4-23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元件(A级)制造许可证;API SPEC 6A资质。

3.4投标人2016年1月至今具有20Kpsi(140MPa)及以上规格法兰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销售发票复印件。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无以下情形:

(1)近一年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行贿记录的;

(2)投标截止时,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集团和川庆公司质量抽检不合格,且未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受到通报、处罚,且未完成整改的;

(3)近一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  月  11 日至 2020年  1 月 17  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通过现场领取或邮箱获取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网上下载),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由潜在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由被委托人持4.1条所述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5楼1507号招标部领取。

(2)邮箱获取。由被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4.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EG版)发送至邮箱:1094899115@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140MPa法兰管线物资采购(钻采院物采招字2019-4-23)”招标文件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3、 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 2 日内将招标文件PDF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潜在投标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或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超过24小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收到,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收件邮箱地址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5、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收款账户。

6、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回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确认函格式》。

    7、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瑞雪

联系电话:028-87713802-629

邮箱:1094899115@qq.com

开户行:

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账号:

2008014210001362

缴费账户: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2 月  7  日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会议室)。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一时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投标人应提交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项目合同主体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代收,

(1)以现金转账形式提交的: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账    号:51001828601051505373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8—5152022

投标人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140MPa法兰管线物资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  2 月  7 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会议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席开标会。

八、 中标后签约单位

中标供应商按通知与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签订合同。

联系人:聂圣力     联系电话:0838-515111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招标机构: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8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5楼6号

邮编:

618300

邮编:

610031

联系人:

鲍俊锟 0838-5151526

联系人:

 唐瑞雪

电子邮箱:

baojk_ccde@cnpc.com.cn

电子邮箱:

1094899115@qq.com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2020年  1月  10  日

附件 招标公告扫描.wps 报名表.doc 投标回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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