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通知》明确,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通知》规定,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研究制定政策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相关部门、新能源企业、行业协会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充分凝聚了行业共识。《通知》的印发释放了清晰的价格信号,有利于稳定行业预期,推动新能源加快投资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