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公司井控装备现场安装试压招标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塔里木油田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塔里木油田。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数量:钻井(包括原钻机试油)220口井/年,修井(包括修井机修井)400口井/年。根据生产实际,数量可能有增减。
2.3计划工期
2.3.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3.2合同签订方式:
本项目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作量为招标标的。合同采取“1+1”签订方式,分为二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合同。
2.3.2.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的需求;
2.3.2.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2.3.2.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2.3.2.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2.3.2.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根据塔里木油田公司生产需要,提供井控装备(井控装备包括环形防喷器、闸板防喷器、钻井四通、节流压井管汇、内防喷管线、液压防喷器控制装置、泥浆气体分离器、内防喷工具、防提断安全装置、油路过滤装置、自动点火装置、放喷管线、套管头、采油气井口装置等设备和附件,下同)安装试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2.5.1负责现场井控装备的安装、试压;
2.5.2负责现场井控装备故障排除、巡检、技术指导;
2.5.3负责在用井控装备回收:现场回收数量确认和现场实物交接。拆卸由井队负责,运输由招标人负责;
2.5.4参与开钻验收、钻开油气层验收过程中井控装备的检查;
2.5.5负责溢流、井喷处置过程中井控装备的操作维护;
2.5.6负责采油气井口装置故障排除;
2.5.7根据生产需要临时派驻1-2人驻井,对井控装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井控安全;
2.5.8负责现场服务过程中施工作业信息收集、统计,并录入井控装备信息管理系统;
2.5.9负责提供满足现场服务要求的工程车辆(含试压车)、液压扳手和手工具,并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2.5.10现场各类作业人员应满足:钻井套管头(套管四通卡瓦)及井控装备安装试压配备4人/口井,井下作业井控装备安装试压配备3人/口井,井控装备百日周期试压、换装闸板总成试压、采油树安装、故障排除等作业配备2人/口井。
2.5.11负责服务人员的交通、食宿。
2.5.12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调度、技术相关人员与招标人合署办公,招标人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钻井工程或井下作业工程类相关服务。
3.2 人员要求
(1)承诺在岗人员不少于95人(不含休假、倒班人员);
除专职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其他人员都是井控装备现场安装试压服务人员。
(2)设置项目专职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1人;
(3)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持有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负责井控装备安装、试压、巡检、故障排除和技术指导的人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中心(名录如下)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中心名录
① 大庆钻探工程公司井控培训中心(钻井);
② 大庆油田公司井控培训中心(井下作业);
③ 辽河油田分公司井控培训中心(钻井、井下作业);
④ 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井控培训中心(钻井、井下作业);
⑤ 大港油田公司井控培训中心(井下作业);
⑥ 渤海钻探工程公司井控培训中心(钻井、井下作业);
⑦ 华北油田分公司井控培训中心(钻井、井下作业);
⑧ 长庆油田分公司井控培训中心(钻井、井下作业);
⑨ 川庆钻探工程公司长庆井控培训中心(钻井、井下作业);
⑩ 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四川井控培训中心(钻井、井下作业);
11 吐哈油田分公司井控培训中心(钻井、井下作业);
12 新疆油田分公司井控培训中心(钻井、井下作业);
13 西部钻探工程公司井控培训中心(钻井、井下作业);
14 重庆石油科技学院井控培训中心(钻井)。
(5)至少2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钻井工程或机械工程,或取得同等技能等级;
(6)至少2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电气工程,或取得同等技能等级;
(7)至少15人取得有资质单位颁发的有效的起重司索指挥证;
(8)至少15人取得县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电工证;
(9)至少10人取得县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焊工证。
上述第(7)至(9)项不含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人可持多种资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以上要求有效扫描件。
3.3 设备工具要求
(1)拥有满足载人、运输服务工具和井控装备配件能力的客货两用车辆不少于22台(投标时不少于10台,不足部分需书面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配齐);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客货两用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行驶证。不足部分在投标时书面承诺。
(2)拥有试压车不少于15台(投标时不少于1台,不足部分需书面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配齐);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试压车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行驶证。不足部分在投标时书面承诺。
(3)拥有液压扳手不少于20套(投标时不少于2套,不足部分需书面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配齐)。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液压扳手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
(1)井控装备安装试压业绩不少于200井次;
(2)井控装备故障排除业绩不少于50井次;
(3)参与溢流压井处置不少于10井次。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扫描件和提供包括接受服务单位名称、井控装备的安装试压、井控装备故障排除和参与溢流压井处置数量的签字盖章证明材料原件,对方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联系电话。
3.5企业信誉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3.6 QHSE要求
投标人应建立有效的QHSE(HSE)体系,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QHSE规章制度和QHSE操作规程,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相关规定,提供承诺书。
3.6.1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塔里木油田公司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其投标将被否决。
3.6.3经过塔里木油田公司承包商能力评价的投标人,最近一次评价结果为C级以下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财务要求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
3.7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1日内完成以下步骤: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在线报名网址: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210.12.194.197:8082/ZSY/index.html)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供应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潜在投标人注册邮箱中将收到标书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7日9时0分0秒(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建议于2020年2月6日9时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尽量在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建议于2020年2月6日9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开标
7.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2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里木油田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许文潮 电话:2179130、137099580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程麒安 电话:010-62065509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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