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通报称,一是保障煤电稳定供应。通过设立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对采购省内外高热值煤、完成季节存煤目标的发电企业,完成应急电煤储备任务的有关单位给予补助;对完成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任务的煤炭企业给予奖励,有效调节了煤电供需关系,保障贵州省煤电联结机制和能源产业联动机制的运行,“基础存煤+季节存煤+应急存煤”的电煤存煤制度起到了电煤市场“稳压器”“蓄水池”的功能。近年来,全省煤电供应充足,特别在今年用电负荷居高不下,部分省出现有序用电的情况下,贵州省保证了充足的电力供应,没有发生有序用电现象,确保了庆祝建党100周年多项活动顺利举办。2021年1-5月,全省发电量突破1200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7%。
二是保障能源安全生产。通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煤炭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安全生产科技研发与应用能力提升等,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动煤炭企业安全绿色智能高效发展。今年在全省范围持续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煤矿瓦斯防治、汛期煤矿水害防治、长输油气管道安全防范工作,截至目前,建成48处二级人口密集高风险后果区视频监控设备、组织开展煤矿监管执法7100余次,责令停产整顿14矿次,停止面采掘作业1081个次,截至目前,全省能源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是保障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设立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煤矿企业购置关键设备、建设重点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建设“三利用”和智能化项目等。在财政支持下,2020年贵州省煤矿产业转型升级,持续释放优质产能,全年全省建成投产及进入联合试运转煤矿41处、产能2340万吨/年,213个正常生产煤矿均实现采煤机械化,辅助系统智能化。
四是保障企业做大做强。在财政支持下,自2018年起每年分配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投贷联动和能源结构调整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能源企业做大做强。其中投贷联动资金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思路进行运作,能源结构调整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方式设立。截至目前,累计已完成投资项目10个、6.8亿元;带动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累计投入3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