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0日起,应急管理部派出6个督导组分两个阶段对26个省份、51个设区市、41个化工园区、144家企业开展了专项督导核查,共发现问题隐患2011项,其中重大隐患86项,责令停产整改14家企业,属地跟进执法处罚48家企业,罚款471万余元。同时,宣传曝光督导核查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对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了跟踪报道,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扎实推动了工作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如期全面完成。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持续推动隐患整改,总结典型案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巩固提升上聚焦突破,为2021年第二次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打好基础,有力推动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