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3月3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总仓库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2015-2017年) 2.投标的技术文件必须满足或者优于《茂名石化操作柱框架协议采购技术要求》,如有不符将被否决。 3.1、 修改了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供货范围等实质内容的否决将被否决。 2、 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影响到评标分数计算的将被否决。 3、投标商的报价文件中出现挑选价格视为恶意报价(如大规格型号价格比小规格型号价格低),将被否决。 4.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5.储物于商响应(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按防爆操作柱框架协议分项报价表中储物于商的日常储备数量(共项)执行 6.1、CCC强制性认证:在国家3C认证范围内的设备、元气件等,应提供3C认证证书,且证书中的型号、参数、温度均能覆盖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参数。 2.取得防爆电气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与此次投标规格相符的防爆产品合格证。 7.投标人2016至今必须具有3份以上(含3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防爆、三防)操作柱的供货业绩(技术标书内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并有法律效力的正规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发票复印件)。。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月16日 8:00至2020年1月22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广东省茂名市红旗北路2号茂名石化供销大楼1205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2日 09:30。
15.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广东省茂名市红旗北路2号茂名石化供销大楼1205室。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2月12日 09:30前与付依丹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于志国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因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将对数量进行调整,并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结算。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商务付款条件: 1、分批交货分批支付,具体结算采用易派客采购订单的形式,买方在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并在卖方出具13%增值税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2、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请投标人注意高限价:加权重后金额4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9.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一、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咨询方式:1、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三、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报名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开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如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中心的同意。3、如本项目招标取消或者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标书。 四、投标文件制作:请投标人按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标书。 五、投标文件递交:1、现场递交的文件共4个包:不加密电子技术文件U盘、不加密电子商务文件U盘(拷贝EXCEL版报价表(如有))、纸质版技术标书一正一副、纸质版商务标书一正一副(含投标保证金)。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与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为同一批次生成。3、投标人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或现场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原则上不建议邮寄投标文件,如需邮寄须提前告知招标联系人邮寄信息。邮寄过程存在未及时送达、破损等造成标书未及时送达开标现场或者拒收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标书,商务唱标阶段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唱标。 七、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原则上开标现场不提供电脑解密。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开标前3天发书面声明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4、关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的问题咨询,如少于开标前5日提出,不保证给予澄清答复。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八、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 九、最高限价:加权重后金额4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十、技术要求:按《茂名石化操作柱框架协议采购技术要求》执行。 十一、报价要求:按《茂名石化操作柱框架协议采购技术要求》和框架清单报价,报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含13%增值税。 十二、付款方式和进度:1、分批交货分批支付,具体结算采用易派客采购订单的形式,买方在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并在卖方出具13%增值税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2、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条件。)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