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样品分别是水质石油类(紫外法)标准样品、水质石油类(紫外法)质量控制标准样品、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溶液标准样品以及氮气中57种VOCs混合气体标准样品,主要是为了配套之前所发布的标准。
《水质石油类(紫外法)标准样品》是为了配套《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970-2018)等标准方法的实施。本项目的研制可以方便环境监测实验室的使用,保证量值溯源的一致性以及数据的历史延续性,更好地满足我国环境监测、科研及管理工作的需要,为环境监测分析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水质石油类(紫外法)质量控制标准样品》的研制是为了配套《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970-2018)等标准方法的实施。石油类物质已被列入我国危险废弃物名录,在列入的48种危险物质中,石油类排第8位。由于石油类污染物可以对人体、水体以及水生生物产生危害,我国颁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等国标中已将石油类列为必测项目之一,本项目在健全环境标准样品体系的同时,为我国环保、水务等领域监测实验室测定水中石油类的质量控制、人员考核等方面提供标准支持作用。
《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溶液标准样品》是为了配合我国《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的实施,同时可以满足我国环境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监测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需求,为我国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为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提供技术保障。
《氮气中57种VOCs混合气体标准样品》是为了配套2017年底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实施。标准中包括57种VOCs、13种醛酮和47种其他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将针对监测方案中的57种VOCs,开展与之完全相配套的气体标准样品研究,为我国环境空气VOCs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实物标准样品支撑,可用于校准曲线绘制、未知浓度赋值、质量控制等多方面。
这四项标准样品都是由TC118(全国标准样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负责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