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8起案件涉及遵义市习水县城污水处理厂、毕节市威宁县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遵义市凤冈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毕节市松林污水处理厂、安顺市紫云县污水处理厂、毕节明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松桃三和锰业集团荣华有限责任公司、龙里同壹水务有限公司。
这些案件中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是:有的在废水在线监控系统采样过程中,通过添加矿泉水稀释水样伪造监测数据;有的用装有提前配好的低浓度达标溶液替代污水处理厂排水口采集水样,以掩盖该污水处理厂污水超标外排的事实;有的通过篡改监测数据来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水。
记者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处了解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对上述案件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据了解,为保证环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贵州将对以下两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持续重点打击:一是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二是监测设施运维单位、人员实施或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