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15日发布。《方案》明确,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在源头减量方面,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1000万个。
在回收处置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全国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
在垃圾清理方面,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部署了三方面主要任务,一是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包括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持续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等。二是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包括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等。三是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有针对性地部署了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任务。
在科学稳妥推广替代产品方面,《方案》要求,充分考虑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各类替代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完善相关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不同类型可降解塑料降解机理及影响研究,科学评估其环境安全性和可控性。健全标准体系,规范应用领域,明确降解条件和处置方式。加大可降解塑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应用成本。引导产业合理布局,防止产能盲目扩张。加快对全生物降解农膜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大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规范行业秩序。
《方案》部署了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工作。一是开展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力争重点水域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二是开展海湾、河口、岸滩等区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推动沿海市县建立海洋塑料垃圾清理工作长效机制,保持重点滨海区域无明显塑料垃圾。三是开展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清理,强化对游客的教育引导,劝导制止随意丢弃塑料垃圾行为,实现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四是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田间地头等区域的塑料垃圾开展定期清理,推动村庄历史遗留的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方案》对部署的37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并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