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DC-ZB-2020-015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A.所含装置:总务科、机修车间、电气车间、仪表车间、矿区事业服务部等电气仪表修理项目的施工;
B.其它中国石油锦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属地电气仪表维检修项目。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装置日常运行期间维检修、隐患治理、装置突发故障的抢修;
(2)其它电仪修理修缮项目。
2.2 建设地点:锦西石化所属区域(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1年3月31日。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JDC-ZB-2020-015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
3.2.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的专业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2.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范围的质量、环保、健康体系;
3.2.4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3.2.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3.2.6投标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并设置专职的安全员;投标人三年内无安全事故;
3.2.7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完成过至少 6个中石油系统内的电气仪表专业项目(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且质量合格,未发生安全事故,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即可)。
3.2.8投标人拟派专职项目经理,熟知石油化工行业施工特点,熟知供暖系统修理维护特点。并具有项目经理证明;
3.2.9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有遇突发状况的应急能力及应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阻工等事件具有独立协调能力;供暖期间内,一旦发生管线漏泄情况,两个小时内抢修人员及机器设备必须到达现场,并在八小时内处理完毕;
3.2.10要求投标人有和发包人相同的HSE安全管理体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12日至2020年02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8时00分至10 时00 分,下午13时30 分至15 时30 分,在 葫芦岛市锦西石化分公司厂内办公楼 502办公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交款地点:葫芦岛市锦西石化办公楼三楼财务处。
4.3 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3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葫芦岛市锦西石化分公司厂内办公楼 52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电汇,不接受现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0年 03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锦西石化分公司厂内办公楼 521会议室。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锦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邮 编:125001 联 系 人: 朱海峰
电 话: 04292179626 18042916881 电子邮件: 18042916881@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锦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账 号:0715022309221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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