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0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烧碱(氢氧化钠≥99% 片状固体)采购(定商定价)公告
招标编号:ZY20-XA304-WZ08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 定商定价 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 1 标包/段。预计采购金额_120_万元(含13%增值税),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详见公告附件。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GB/T11199-2006标准。
2.3 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按照合同相关要求供货至指定地点(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各区域物流中心,平均距离西安约450公里)。
2.4 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项目。
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生产制造厂商或授权贸易商(贸易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若投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须附查询网址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贸易商,则须提供有效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企业的有效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查询网址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及运输合同扫描件原件)。(提供许可证扫描件,须附查询网址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彩色扫描件,若无网站查询系统须提供发证机关查询电话,许可证原件须提供到开标现场备查)。
3.4 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或最新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5 2017年至今具有标的物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3.6 2017-至今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2017-至今未出现质量事故或在各级产品质量抽检中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3.7 未被列入油田公司或第一采气厂“物资装备服务市场黑名单”;处于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资质暂停期内或终止参与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8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9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将被否决。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共有股权人的投标人,只限其中一家公司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3月11日至2020年03月16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现场电子版U盘。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即可,开标当日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1.1 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投标人请务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保证金缴纳,缴纳后对应项目保证金购买状态应为“已付款”,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需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04月01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459-5615833;0459-561538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地址:陕西西安未央区未央湖芸辉路9号
联系人:张勇
电话:029-86585116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
联系人:李鹏程 杨岚
电话:029-68934561
电子邮件:lipc12_cq@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年03月11日
附件 | 招标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