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晚,贵州磷化集团官微对外发出《贵州磷化集团致广大客户告知书》,要求客户作出承诺,化肥产品购销合同中涉及的货物均仅限于国内销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口。
《客户告知书》称,当前国内化肥原材料价格高企,出口需求旺盛。部分贸易中间商得到该公司货源后私自进行边贸出口,罔顾国内耕作需求,活跃于谋利营私,这类行为严重违背了该公司履行国企担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初衷。
为此,贵州磷化集团在《客户告知书》中提出,要求全体客户作出如下承诺,响应助粮惠农的责任担当:为确保国内粮食作物用肥安全,凡所有与贵州磷化集团旗下各子公司签订的化肥产品购销合同中涉及的货物均仅限于国内销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口。否则,贵州磷化集团有权解除与该客户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