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宁夏发改委传来消息,宁夏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2021年四季度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高耗能企业电价。
《通知》表示,宁夏发改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六大高耗能产品范围,充分结合自治区产业结构特点,会同自治区工信厅及相关市、县,对高耗能用户进行了筛选甄别,确定了238户高耗能企业名单。
《通知》明确,精细划分高耗能用户范围,由电网公司和交易中心按照“以户号为最小单位”原则,细化用户产品分类,对多户号多产品类别的综合类企业属性进行细分,实现用户属性类别精准划分,并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高耗能用户名单公示和确认,确保高耗能用户准确无遗漏。
《通知》还强调,有效疏导煤电企业发电成本。按照“燃煤价格上下浮动范围均不超过20%,高耗能用户不受上浮20%限制”要求,将高耗能和非高耗能用户分作两个交易序列分别组织交易,以实现两类用户交易电价不同范围上浮,四季度煤电企业与非高耗能和高耗能用户交易价格较基准电价分别上浮20%、50%,有效疏导煤电发电成本。
下一步,宁夏发改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电价改革政策要求,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研究建立煤电价格联动、容量补偿等关键机制,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